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几种行为?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成功后即可以获得商标专有权,只有取得商标专有权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当别人侵犯你的商标专有权时,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几种行为?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擅自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后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的;
(6) 故意为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 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 如何保护商标专用权
1、行政方法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进行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2、司法途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或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保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 商标专用权人应履行的义务
(1) 使用注册商标;
(2) 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 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
(4) 不得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5) 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作为被许可人,商标专用权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
(6)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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