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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四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自上述通知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2024-08-06 00:00:00 5
国知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的公告

国知局: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透露,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申长雨在会上介绍了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一是创造方面,

2024-07-30 00:00:00 7
国知局: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

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五九〇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时化解专利开放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院决策部署,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7月2日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

2024-07-18 00:00:00 3
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专利问答丨注册地址变更后,已下证的专利是否也需要进行变更?

近日,有客户咨询,当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已下证的专利是否也需要进行进行相关信息变更?若不变更,有什么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答复如下:申请人的地址应当是其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所在地的地址。如果您的专利委托了代理机构,请参考以下情况办理: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

2024-07-17 00:00:00 10
专利问答丨注册地址变更后,已下证的专利是否也需要进行变更?

小米获得独立造车资质,背靠1400+项汽车专利!

最新消息,据工信部官网披露的第38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公示,赫然出现四款“小米牌”纯电动轿车,值得注意的是,其企业名称为“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这意味着,小米汽车取得独立造车资质,其生产企业名称也由北汽更换为小米。&ldquo

2024-07-16 00:00:00 6
小米获得独立造车资质,背靠1400+项汽车专利!

国外来华知识产权申请量逐年快速提升

国外来华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保有量逐年快速提升。2023年,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0万件,同比增长近5%,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210万件,同比增长3.4%,充分显示外资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坚持对国内外经营主体的

2024-07-09 00:00:00 5
国外来华知识产权申请量逐年快速提升

赛力斯赚大了?963项问界商标、外观专利估值102亿

  赛力斯(601127)于7月3日晚发布与华为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了以25亿元收购华为相关963项商标、专利的估值详情。这些标的资产市场价值合计102.33亿元,由中京民信采用收益法和重置成本法评估得出。  7月3日晚,赛力斯(601127)就与华为的交易发布补充公告,其中披露了公司拟收购的963

2024-07-05 09:06:25 9
赛力斯赚大了?963项问界商标、外观专利估值102亿

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相关权限的说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在专利业务办理平台为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代理机构(如果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提交申请文件、办理各种手续以及查询专利案卷信息的权限。有关当事人按照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主体信息进行的查询、业务办理操作说明如下:一、关于查询权限(一)相关法

2024-07-05 00:00:00 5
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相关权限的说明

全球第一!过去十年中国生成式AI专利申请量是美国的6倍

当地时间2024年7月3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态势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至2023年,中国发明人申请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最多,远超美国、韩国、日本和印度等国。2014年至2023年,全球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的发明申请量达54000件,其中超过25%是在去年一年出现的。生

2024-07-04 00:00:00 4
全球第一!过去十年中国生成式AI专利申请量是美国的6倍

国知局:开通专利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缴纳短信提醒服务!

关于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开通部分业务短信提醒等服务的通知为了更好地服务创新主体,引导创新主体规范办理相关业务,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于2024年6月29日8时起开通电子发文通知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缴纳短信提醒服务,在新申请业务办理等页面增加提示语,具体内容如下:一是开通电子发文通知书、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缴纳短

2024-07-02 00:00:00 11
国知局:开通专利年费及年费滞纳金缴纳短信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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